受本次疫情影响,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及市教委最新相关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,切实防止聚集性疫情,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原定于2021年11月13日和14日举行的自考学分互认考试延期举行,具体考试时间视疫情情况而定,待疫情缓解后,另行通知。
请各位考生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,认真备考,及时关注考试有关通知。
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
2021.11.5